关于合肥的房票安置政策,在2024年5月发布《房票安置实施方案》后,一直没有太多相关信息。
直到2025年4月,高新区发布《合肥高新区房票安置实施方案(试行)(征求意见稿)》、房源超市上线,才再次迈出实质性步伐,预示着大规模房票安置即将到来。
近日,包河区也发布《包河区房票安置实施方案(修订版)(征求意见稿)》,为了方便大家了解新/旧房票安置政策的不同,班长整理了2022年包河区、2025年包河区和高新区的实施方案,做了表格对比。(PS:征集意见稿,以正式文件为准,仅供参考)
房票使用范围:2022年包河区发布的《合肥市包河区房屋征收房票安置实施方案 (征求意见稿)》中规定,房票可在包河区范围内使用,不能跨区。
而2025年《合肥高新区房票安置实施方案(试行)(征求意见稿)》和《包河区房票安置实施方案(修订版)(征求意见稿)》均规定可跨区使用,只要在房源超市内就可以。
可购物业类型:2022年包河区的规定是新建商品房(含商品住宅、车位、车库及配套的储藏室),2025年包河区调整为新建商品房(含住宅、商业、办公、车位等)、配售型保障性住房、安置房,增加了商业/办公、配售型保障性住房、安置房。
高新区没有详细写,只提到“房源超市”中的房屋,但房源超市内是包含了商业/办公的,按道理和包河区一样。
是否可以买二手房:2022年包河区和2025年高新区都没有相关信息,2025年包河区规定是可以买存量住房,但“仅限于出售存量住房后在限定时间内购买新建商品住房的”。
目前市场上房票支持二手房有两种形式,一是直接购买、结算现金,如宁波2024年7月发布《关于进一步优化宁波市房屋征收安置房票政策有关事项的通知》,明确提到可以购买二手住宅(含车库、车位),二手房出售方在交易完成后,通过房票业务平台申请结算。
二是房票转让,如2025年4月,厦门市发布《关于进一步优化住宅房屋征收房票补偿安置政策的通知》,被征收人使用房票购买二手房,视同房票转让。转让后的房票不得再次转让,不得兑换成现金,只能用于购买房源库中的新房、竞配建房。
包河区此次应该属于第二种,房票实施方案内也规定“房票持有人使用房票购买存量住房的,买卖双方应共同向房票持有人属地街、镇履行变更手续”,具体细则要等后续发布。
房票有效期:2022年包河区规定是12个月,2025年包河区和高新区都调整为24个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