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充实工作力量、优化人才队伍,根据《关于印发<黑龙江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实施细则>的通知》(黑人社发〔2014〕63号))等相关文件要求,结合我校实际需要,经研究决定,现面向社会公开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有关事宜如下:
一、学校简介
学校简介内容详见东北石油大学主页(http://www.nepu.edu.cn/)。
二、招聘计划及岗位要求
本次计划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36名,招聘岗位、人数、具体条件等详见附件1:《东北石油大学2024年下半年公开招聘工作人员用人计划》。
三、招聘条件
报考人员须具备以下条件:
(一)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二)遵守宪法和法律,具有坚定的政治方向,坚持党的基本路线,有较高的政治觉悟和理论水平。
(三)具有良好的品行和职业道德。
(四)研究生毕业并已取得相应学位。国(境)外院校毕业的研究生,须有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学历学位认证书。有关学历、学位和资格证书应于2024年08月31日前取得,否则将取消聘用资格。
(五)硕士研究生年龄35周岁以下(1988年9月11日至2006年9月10日);具有岗位要求专业的博士学位或相关中级专业技术职称的,年龄可放宽至40周岁以下(1983年9月11日至2006年9月10日)。特殊要求详见用人计划。
(六)岗位所需的学历(学位)、专业或技能条件,同时须通过大学外语四级考试或达到相应水平。
(七)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八)具备报考岗位要求的其他条件。
下列人员不得报考:
(一)在读的全日制普通高校应届毕业生。
(二)现役军人。
(三)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人员和被开除公职的人员。
(四)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人员。
(五)以往在公务员考录、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中被认定有严重舞弊行为被记入诚信档案且在记录期的人员。
(六)报考岗位聘用后构成《事业单位人事管理回避规定》(人社部规〔2019〕1号)第六条所列情形的人员。
(七)法律、法规规定不得报考或聘用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其他人员。
四、招聘程序
本次招聘采取网上报名、资格审查、笔试、面试、体检、考察、公示、聘用的流程进行。
(一)发布公告。
招聘公告在黑龙江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服务平台(网址:http://gkzp.renshenet.org.cn/)、东北石油大学人事处网站人才招聘栏(http://rsc.nepu.edu.cn/)发布。
(二)报名和资格审查
1.报名时间:2024年09月11日-2024年09月25日,逾期不再接受报名。
2.报名方式:需通过学校人事处报名应聘。本次报名采取电子报名方式,请报名人员登录网址https://jsj.top/f/JnXgIP填报本人信息,并将所有报名材料发送至电子邮箱rcjlzx320@163.com。(注:报名系统内的附件请以图片或PDF格式上传)
3.报名提交材料
(1)东北石油大学2024年公开招聘工作人员信息表(附件2)。
(2)东北石油大学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政审表(附件3)。
(3)二代身份证正、反面。
(4)本科、硕士阶段的毕业证、学位证,港澳台地区和国外毕业院校的应聘人员,需提供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的学历学位认证书。
(5)学生干部经历、荣誉、获奖等相关材料。
(6)其他所需证书和科研成果(论文、专利等),其中SCI、EI收录论文需提供检索证明,明确标注大类分区;科研项目需提供立项通知书及证明个人参与名次的相关材料。
(7)有工作单位的应聘人员需提供所在单位同意参加应聘的证明(或与原单位解除劳动关系的证明)原件及复印件1份。
(8)应聘岗位所需其他材料。
以上材料的电子版以压缩包的形式一并发送到报名电子邮箱(邮件主题标明为“姓名+岗位编号+岗位名称”)。
4.其他注意事项
(1)报考人员须使用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证进行报名,并确保真实、准确、完整提供个人信息和相关材料。每人限报一个岗位。
(2)应聘人员信息表照片须为蓝底、白底或红底证件照,生活照、风景照不予审核。
(3)应聘人员填写有效联系方式,保证联系顺畅,否则后果自负。
(4)符合条件的享受笔试政策性加分(例:“三支一扶”“西部计划”等服务基层项目高校毕业生、城乡基层公益性岗位高校毕业生、普通高等学校毕业入伍退役大学生士兵等)人员应在报名填报信息时如实填写加分项,否则视为自动放弃,同时符合多项加分条件的,只取其中一个最高加分项,不累计加分。政策性加分计算时限截至2024年09月11日(含)。
(二)资格审查
报名结束后人事处将通过报名系统、邮件或电话回复资格审查结果。请关注我校人事处网站相关通知(http://rsc.nepu.edu.cn/)。资格审查通过的,不能再改报其他职位。对审查结果有异议的,可提请申诉(联系电话:0459-6503262),申诉通过的视为报名成功,申诉未通过的,报名无效。通过资格审查的报名人数与招聘岗位人数之比原则上不得低于3:1,达不到比例的按规定取消岗位或者缩减招聘人数,特殊岗位或急需紧缺专业人员的招聘,经学校研究同意后,可适当降低比例。岗位计划调整在人事处网站人才招聘栏公布(http://rsc.nepu.edu.cn/)。
(三)现场确认
1.确认时间及地点:学校将根据报名情况适时组织现场确认,相关安排在人事处网站人才招聘栏公布(http://rsc.nepu.edu.cn/)。
2.确认材料:报名提交材料原件及复印件一份。
3.应聘人员需对所提供的材料负责,现场确认时将签订材料真实承诺书;对于提供材料不齐或未进行现场确认的应聘人员,将被取消应聘资格和录用资格。
4.现场确认核查后,证书、成果材料、证明等原件返还应聘人员本人,复印件存档备查。
(四)考试
1.考试时间、地点及相关要求在人事处网站人才招聘栏通知公布(http://rsc.nepu.edu.cn/)。
2.考试形式和内容
对设定招聘具有博士学位或高级专业技术任职资格的岗位采取面试办法进行;其他岗位人员采取笔试和面试相结合的办法进行。不能按时参加考试的应聘者,取消应聘资格和录用资格。
(1)笔试按百分制计分,由公共基础部分(30%)和专业知识技能部分(70%)组成,主要考察招聘岗位所必需的综合职业素质、专业知识和业务能力等。进入面试人选按照应聘人员的笔试成绩从高到低,按进入面试人数与拟聘人数3:1的比例确定。实考人数与招聘人数比未达到3:1的,经学校研究同意,可适当降低比例或核减(取消)该岗位的招聘人数。末位出现并列的可相应增加面试人选。笔试成绩及拟进入面试人员名单在人事处网站人才招聘栏查询、公布(http://rsc.nepu.edu.cn/)。
(2)面试按百分制计分,采取结构化面试、试讲与答辩、学术科研成果测评等考核方式。面试成绩低于60分者或面试超过三分之二(含)评委评定的分数在60分及以下的,视为不合格,取消录用资格。
(3)设定招聘具有博士学位或高级专业技术任职资格岗位的应聘人员总成绩为面试成绩,总成绩折算保留到小数点后两位,如出现总成绩并列,以学术成果高者优先。
(4)其他岗位总成绩计算方式:应聘人员总成绩=笔试成绩×60%+面试成绩×40%。总成绩折算保留到小数点后两位,如出现总成绩并列,以面试成绩高者优先。
(五)考核和体检
按招聘计划人数1:1的比例等额确定进入体检和考核人选,重点进行思想政治表现、道德品质、档案、心理情况和工作实绩等考核,考核不合格者取消录用资格。体检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进行,体检由学校统一组织,体检费用由考生自行承担。体检不合格者,不予聘用。应聘人员经考核或体检不符合要求的,经学校研究批准后,可以取消该岗位或依据应聘人员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
(六)公示及聘用
根据体检和考察结果,经研究确定拟聘人员后,在东北石油大学人事处网站公示7个工作日。公示结果不影响聘用的,签订事业单位聘用合同,办理相关聘用手续,按规定享受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相应待遇。新聘用人员实行试用期制度,试用期6个月(应届毕业生12个月)。试用期满考核合格的,予以正式聘用;不合格的,解除聘用合同。
五、有关说明
(一)本次招聘过程信息通过我校人事处网站人才招聘栏发布相关通知(http://rsc.nepu.edu.cn/)。报考人员应及时关注网站发布的公告和有关信息,了解招聘进程,并务必保持联系电话畅通。因个人原因造成错过招聘任何环节,考生自行承担相应后果。
(二)凡在规定时间内未按照有关通知要求参加报名、笔试、现场资格复审、面试、体检、考察、报到等,均视为自动放弃报考或聘用资格。
(三)资格审查贯穿公开招聘全过程,应聘人员需对个人提交的材料负责。任何环节发现报考人员不符合资格条件或有弄虚作假、不符合相关规定的情况,均取消报考或聘用资格。
(四)违纪违规行为按《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令第35号)及有关规定处理。
(五)录用人员须服从学校对岗位的安排和调整。
(六)我校实行“师德一票否决”,试用期间,如出现有违师德师风的行为,予以解聘。
七、联系方式
咨询邮箱:rcjlzx324@163.com
联系电话:0459-6504989
联系人:徐老师张老师
八、监督方式
人事处监督电话:0459-6503262
纪委办公室电话:0459-650326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