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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天津市第三中心医院工作需要,我单位现面向社会开展2024年公开招聘人事代理制紧缺人才工作。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基本原则
加强组织领导,严格招聘程序,通过公开报名、资格审查、考核、体检、考察等程序,确保招聘工作“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
招聘条件
招聘对象
紧缺人才:具有主治医师及以上专业技术职称,本科及以上的学历及相应学位的人员,年龄在45周岁及以下,有三级医院10年及以上康复科的工作经历。
(二)报考人员应具备以下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遵守宪法和法律,具有良好的品行;
2.具有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和心理素质,能正常履职,严格遵守职业道德规范;
3.具有岗位所需要的专业或技能,报考专业参考教育部印发的普通高等学校专业指导目录;
4.外省市人员需符合天津市引进人才的相关政策;
5.具有符合岗位要求的学历及相应学位(持有香港、澳门、台湾和国外院校毕业证书的人员需出具教育部门的学历认证),对于国内高等院校自主设置的专业与海外留学归国人员所学专业,注重专业内容实质,此类应聘人员的专业方向与所需专业方向要求一致视为符合专业条件。本次招聘所有岗位均不接受以辅修专业报考;
6.经住培合格的本科学历临床医师,按临床医学、口腔医学、中医专业学位硕士研究生同等对待(其中住培合格证书中的培训专业原则上应当与招聘岗位的专业或类别要求相一致);
7.同时具备招聘岗位所需的其他条件。具体资格条件详见计划表。
(三)凡有下列情形之一者,不得报考:
1.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或曾受到开除处分的人员;
2.正在接受立案审查的人员或仍在影响期内的人员;
3.现役军人;
4.在公务员招考和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中被认定有违规行为,尚在限制报考期限内的人员;
5.列入失信联合惩戒对象名单被依法限制招聘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
6.定向及委托培养,且无法出具定向或委托培养单位同意报考证明的应届毕业生;
7.涉及法律、法规规定的不得参加事业单位公开招聘的其他情形的人员。
三、招聘岗位
具体招聘岗位和专业要求见《天津市第三中心医院2024年人事代理制紧缺人才招聘计划表》(附件)。
四、招聘信息发布及时间
我单位于2024年9月23日在我单位网站(www.tj3zx.cn)发布招聘公告和招聘计划等信息。
五、报名方式及工作程序
1.报名
(1)报名时间
报名时间自信息发布之日起至2024年10月10日23:00止。如相应岗位未招满且仍有招聘需求,相关信息将在我单位网站(www.tj3zx.cn)发布。本类岗位信息发布有效期截止到2024年12月31日。
(2)报名方式:采取网上报名。
网上报名:请投递至指定邮箱,邮箱地址为tjszxrsc@126.com。邮件主题及附件文件名:“三中心-岗位名称-学位-姓名”。报名截止时间以邮件发送时间为准。
(3)所需提交的材料
①个人简历电子版(PDF版);
②毕业证及学位证书电子版(PDF版);
③身份证扫描件(PDF版,正反面在一页);
④其它需提供的相关佐证材料电子版(详见招聘计划中其他要求)。
以上材料需要清晰扫描件,并按照顺序合并成一个PDF文件,需小于20M。
2.资格审查
在考核前,我单位对报名人员进行资格审查,通过邮件、短信等方式告知资格审查时间、地点及需携带的审查材料。资格审查合格人员方可参加单位组织的考核。资格审查不合格的,取消考核资格。未按规定时间和地点参加资格审查的,视为自动放弃。
3.考核
本类岗位采取直接考核的方式招聘。主要考核报名人员的工作业绩、业务能力和综合素质等,考核成绩满分为100分,低于60分的不予进入下一招聘环节。考核成绩计算到小数点后两位数,尾数四舍五入。考核成绩确定后,我单位将在7个工作日内公布考核成绩。
4.体检
体检人选根据考核成绩从高到低依次确定,按照实际招聘岗位人数等额组织。体检的项目、标准,参照国家统一规定的公务员录用体检标准和规程执行。体检不合格者不予聘用。非招聘单位原因未按照规定时间和地点参加体检、复检的人员,视为自动放弃。
5.考察
考察由我单位组织实施,根据拟聘用岗位的要求,采取查阅档案或函调等多种形式,主要考察应聘人员的思想政治表现、道德品质、业务能力、工作实绩等情况,并对应聘人员资格条件进行复查。考察不合格的,不予聘用。
6.公示及聘用
根据考核和体检、考察结果,经我单位党委集体研究决定后,确定拟聘用人员名单,并对拟聘用人员进行公示,公示范围与招聘方案发布范围一致。公示期为7个工作日。
公示期满,对没有异议或者反映的问题不影响录用的,按照规定程序办理录用手续;对有严重问题并查有实据的,不予录用;对反映有严重问题,但一时难以查实的,暂缓录用,待查实并做出结论后再决定是否录用。
以上各环节由于各种原因导致招聘岗位出现空缺时,按照应聘人员考核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
六、有关事项说明
1.报考人员要树立诚信考试光荣,违纪舞弊可耻的理念。在我单位公开招聘考核过程中,报考人员有违纪违规行为的,按照相关规定予以处理。
2.对在报名、审核、体检及证书审验等环节中发现弄虚作假或与各招聘岗位条件不符合者取消录用资格。
3.因疫情等不可抗力因素,导致对考核、体检、考察等工作时间调整的,调整通知将在我单位网站(www.tj3zx.cn)发布,请考生密切关注。
招聘政策咨询:天津市第三中心医院人事处黄老师、张老师;
电话:022-84118130;
咨询时间:上午8:30—11:30;下午13:30—17:30
附件:
天津市第三中心医院
2024年9月2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