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金华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下属金华市建设工程招投标与造价管理站等2家事业单位,因工作需要,公开选调工作人员4名。
一、选调职位
具体选调职位详见附件1。
二、选调范围
金华市(含县<市、区>)事业单位在编在岗工作人员(试用期和服务期内人员除外)。
三、选调原则
坚持“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坚持德才兼备的用人标准,按照自主报名、资格审核、能力测试等相关程序进行选调。
四、选调条件
(一)基本条件:
1.遵守国家宪法、法律和法规,贯彻执行党的基本路线和方针政策;
2.有较强的事业心和责任感,忠于职守,爱岗敬业,作风正派,团结协作;
3.近三年年度考核为合格及以上等次,且优秀等次不少于1次;
4.具有正常履行工作职责的身体条件;
5.服从单位岗位安排。
(二)学历专业及其他要求具体见附件1。
(三)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报名参加本次选调:
1.试用期未满,或试用期满考核合格但在原单位工作不满1年的;
2.乡镇(街道)机关事业单位报名人员,在乡镇(街道)工作不满5年的;
3.通过招生招聘并轨方式为基层事业单位定向培养的人员,未满规定最低服务年限的;
4.人事档案涉嫌涂改造假,或者出生时间、参加工作时间、入党时间、学历学位、工作经历、机关事业单位在编在岗人员身份(以下简称“三龄两历一身份”)等重要信息记载存疑的;
5.涉嫌违纪违法正在接受组织审查且尚未作出结论的;
6.不符合相关政策规定的其他情形。
五、选调方式和程序
(一)报名
1.报名时间:公告发布之日起至2024年10月31日。
2.报名方式:
(1)现场报名:金华市婺城区双龙南街858号财富大厦1909室(工作日上午:8:30-12:00,下午:14:30-18:00)。报名时请携带报名表,学历证书、相关专业资格证书、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近期二寸免冠彩照2张。
(2)邮寄报名:将报名表,学历(学位)证书、相关专业资格证书等材料复印件,身份证复印件,近期二寸免冠彩照2张以邮政快递(EMS)的方式寄到金华市婺城区双龙南街858号财富大厦1909室,报名时间以邮戳为准。邮寄地址:金华市婺城区双龙南街858号财富大厦1909室,邮编:321017,收件人:章女士,联系电话:0579-82468029。
采用邮寄方式报名的考生,参加考试时请携带学历(学位)证书、相关专业资格证书、身份证原件,并提前一小时到达考场,届时将进行现场核验。
3.其他要求:报考人员认真阅读本公告,了解基本的政策和要求,了解选调岗位所规定的范围、对象、条件,以及备注内容、注意事项等,然后根据自身实际报名。报名与考试时使用的身份证必须一致。所有考生必须在报名处留存有效联系方式,因考生误留(漏留)或联系方式不畅通而导致无法联系的,责任由考生自负。
(二)资格审查
资格审查合格人员进入考试环节。本次资格审查贯穿选调工作全过程,任何环节发现应聘人员存在下列问题之一的均取消其本次选调资格:不符合选调要求和条件的;提供的涉及报考资格申请材料或者信息不实,且影响报名审核结果的;伪造、涂改证件、证明等报名材料,或者以其他不正当手段获取参加选调资格的。
(三)能力测试
能力测试采取笔试和面试相结合的方式,由金华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组织进行,选调计划数与资格审查通过人数之比达到1:3及以上的,进入笔试环节,不足1:3的,核减或取消该岗位选调计划。
1.笔试
笔试主要测试考生综合能力和素质,主要为政策理论水平、调查研究能力、应变处置能力、决策分析能力、依法行政能力、文字表达能力等综合素质,满分为100分。笔试合格分数为60分,60分以下考生不进入面试环节。
笔试结束后可在金华市建设局门户网站(http://jsj.jinhua.gov.cn)查询笔试成绩。
2.面试
根据笔试成绩从高到低按选调计划数1:5确定进入面试人员(不足此比例的,按实际人数进入面试),如有考生放弃,按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顺序进行递补,面试前24小时以内放弃的,不再进行递补。
面试采取结构化面试的方式,主要考察履行职务所需的分析问题、解决问题的能力以及决策应变、逻辑思维和语言表达能力等。满分为100分。
面试开始前3天,进入面试人员应征得所在单位及主管部门同意,未按时取得同意意见的,视为放弃面试资格。
3.总成绩
总成绩满分100分,总成绩=笔试成绩占40%+面试成绩占60%。
参加笔试、面试人员须携带有效身份证,考试时间、地点及相关要求另行通知。
(四)体检与考察
1.根据总成绩从高到低按岗位计划数1:1的比例确定体检、考察对象(总成绩相同的,面试成绩高者排位在先)。
2.体检标准按《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修订后)执行,体检费用自理。
3.考察工作参照《公务员录用考察办法(试行)》(中组发〔2021〕11号)组织实施,全面了解考察对象的政治素质、业务水平、工作实绩、群众基础、廉洁自律等情况。
4.不按规定的时间、地点参加体检,视为放弃体检;自愿放弃体检、考察,或体检、考察不合格的,取消选调资格,按照总成绩排名从高到低依次递补。
(五)公示与录用
根据考试、体检、考察等情况确定拟选调人员,在金华市建设局门户网站(http://jsj.jinhua.gov.cn)、拟选调对象所在单位公示5个工作日,并公布监督举报电话接受社会监督和举报。公示期满,对没有问题或反映问题不影响调动的,按照有关规定办理调动手续。
六、有关咨询、监督电话
公开选调公告由金华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办公室负责解释,选调由金华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机关纪委全程监督。
咨询电话:0579-82468029
监督电话:0579-82468155
附件:
金华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2024年10月1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