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人事部6号令、《事业单位人事管理条例》(国务院令第652号)、《湖南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办法》(湘人社发〔2019〕1号)等文件精神,经永兴县委、县政府同意,决定采取考试的方式,在本县公开竞聘乡镇(街道)所属事业单位全额拨款事业编制工作人员16名,特公告如下:
一、竞聘人员职(岗)位、范围及条件
(一)竞聘职(岗)位数
本次各乡镇(街道)所属事业单位公开竞聘的全额拨款事业编制工作人员职(岗)位共16名。其中:第一类3个、第二类5个、第三类8个。如果任意一类的报名人数低于1:10的比例,再统筹调剂职数。笔试开考比例不低于1:5,如出现低于1:5的情况,则相应核减职数。
(二)竞聘范围
1.县内事业单位差额和自收自支编制人员(含“差额编制,全额保障”人员),以下简称“第一类人员”。
2.原乡镇农业“四站”、企业安监站、劳动保障服务站待分流人员中经综治、纪委监委联审合格的人员,但之前参加过竞聘考试,且竞聘成功却放弃择岗机会的人员不得参加竞聘,以下简称“第二类人员”。
3.2019年由县政府安排至各乡镇(街道)工作的2006-2010年带安置卡入伍的退役军人(含未上岗人员,但已取得了全额拨款事业编制的人员不得参加竞聘),以下简称“第三类人员”。
(三)竞聘条件
1.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
2.具有良好的品行和职业道德、社会公德;
3.具备能适应工作岗位所需的身体条件;
4.具备岗位所需的学历、专业、技能条件和其它必要的条件;
5.上年度考核结果为合格及以上档次(第二类人员经联审合格的和第三类人员对此可不作要求)。
(四)不得报考的情形
1.在现工作单位工作时间未满一年或未满最低服务年限、未满试用期的人员;
2.在各级各类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中因违反《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被记入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应聘人员诚信档案库,且记录期限未满的人员;
3.涉嫌违法犯罪正在接受司法调查或涉嫌违纪正在接受纪律审查的尚未作出结论的人员,以及受处分期限未满,尚未解除党纪、政纪处分的人员;
4.有其他法律法规及有关政策规定不得报考情形的。
竞聘考试要求的计算时间,均截止至公告发布之日。
二、竞聘程序及时间安排
竞聘工作按照报名、笔试、面试、考察、择岗、公示等程序进行,由县人社局牵头组织相关单位实施。
(一)报名
1.报名时需提供以下资料:
(1)本人有效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1份,原件审查完后退回给报考人员,复印件上交;
(2)填写报名表一式两份(贴一寸同底彩色照片,见附件2);
(3)上交一寸同底免冠彩色照片2张(背面写所在单位和本人名字);
(4)报考人员所在单位及其主管部门出具的同意报考书面证明(附件3)。
2.报名时间:2024年10月24日至10月28日(上午8:30-12:00时,下午14:30-18:00时,节假日不接受报名)。
3.报名地点:
(1)县城区事业单位的差额和自收自支人员到永兴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办公二区二楼会议室(永兴县便江街道人民路238号)报名(县人力资源考试院咨询电话:0735—5535953);
(2)乡镇(街道)所属事业单位差额和自收自支人员、2019年安置的2006-2010年带安置卡入伍的退役军人(含未上岗人员)、原乡镇企业安监站和劳动保障服务站的人员到各自所在乡镇(街道)政府办公室报名;
(3)县水利局、县农业农村局、县畜牧水产服务中心、县农机事务中心所属事业单位差额和自收自支人员和原乡镇水管站、农技站、农机站、畜牧水产站待分流人员到各主管部门人事股报名。(县水利局人事股联系人:邓黄鹏,联系电话:0735-5523092;县农业农村局人事股联系人:邓细芳,联系电话0735-5561957;县农机事务中心人事股联系人:李炽庆,联系电话:0735-8190900;县畜牧水产事务中心人事股联系人:何小华,联系电话:0735-5522370)。
(二)笔试
笔试按百分制计分,采取闭卷方式进行。
1.笔试时间:(待定)
2.笔试地点:(待定)
具体的时间和地点以笔试准考证确定的时间和地点为准。
3.笔试科目:公共基础知识和写作。
(三)面试
1.面试时间:(待定)
2.面试地点:(待定)
3.面试对象:按笔试成绩1:3的比例确定参加面试人员名单,如入围最后一名的笔试成绩出现并列,则成绩并列的人员均列为面试对象。面试当天放弃或迟到等原因没能参加面试的,不再递补。
4.面试方式:采取结构化面试方式。实行百分制评分,面试时间每人10分钟。
(四)考察
按照笔试成绩、面试成绩均占50%的比例计算报考人员的综合成绩,综合成绩保留到小数点后两位数字。根据综合成绩从高分到低分进行排名,等额确定16名考察对象(第一类3名、第二类5名、第三类8名)。如综合成绩出现并列时,则按下列顺序确定考察对象:①按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进行排名;②若综合成绩和笔试成绩均相同的,按考生面试总成绩(即评委组所有评委对该考生面试评分之和)从高分到低分进行排名;③如果面试总成绩仍相同的,按评委组给予考生评分中最低分从高到低进行排名。
重点考察德、能、勤、绩、廉等方面的现实表现,并对报名资格、条件进行复审,县纪委监委、户籍所在地派出所、所在单位及主管部门出具相关证明材料。如列入考察的对象自愿放弃考察或考察不合格者,按综合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
(五)择岗
考察合格的人员进入择岗阶段。由县人社局会同县委编办制定择岗方案。按照综合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依序由竞聘者自主择岗,放弃择岗造成的岗位空缺可以依次递补。对于在择岗环节放弃者,今后不得参加此类竞聘考试。
(六)公示
将拟聘用人员名单进行公示,公示期为5个工作日。公示期内受理署真实姓名及联系方式的举报人的举报。举报或投诉电话:0735-12380-6、5521855、5535953。
(七)聘用
公示期满如无异议,由县委编办、县人社局下文聘用,按有关规定办理相关聘用手续。聘用人员实行合同聘用制管理,其岗位等级按单位岗位设置有关规定执行。
三、有关事项
竞聘成功无欠缴养老保险人员按规定程序办理相关手续。竞聘成功欠缴养老保险费用的人员,由原单位和个人按规定补缴所欠养老保险费后再办理相关手续,其工资、奖金、乡镇工作补贴、养老保险等待遇从办理相关手续后,正式到单位报到上岗之月算起。
附件:
永兴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24年10月1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