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故意不接听快递电话,造成快递延误或者不能送达后,再编造虚假事实向商家等索赔的,符合以非法占有为目的,虚构事实骗取他人财物的情况,数额大的应构成诈骗罪。
《刑法》第二百六十六条规定:“诈骗公私财物,数额较大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或者单处罚金;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数额特别巨大或者有其他特别严重情节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并处罚金或者没收财产。本法另有规定的,依照规定”。诈骗罪的金额与量刑在中国法律中有明确的界定。“两高”关于办理诈骗刑事案件具体应用法律问题的解释第一条规定,诈骗公私财物价值三千元至一万元以上、三万元至十万元以上、五十万元以上的,应当分别认定为刑法第二百六十六条规定的“数额较大”、“数额巨大”、“数额特别巨大”。
依据前述刑法以及司法解释的规定,故意不接听快递电话,然后提起索赔,累计金额达到3000元的应予以刑事立案。10万元以上的应判处3年以上有期徒刑,50万元以上的应判处10年以上有期徒刑,特别大数额的,可能判处无期徒刑。
别把法律当儿戏,快递的也不容易。不接听电话不是快递不能送,是故意不让其送;本不符合索赔条件,却编造事实索赔。这种行为具有相当的社会危害性,应予以打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