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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进一步均衡配置教师资源,根据相关学校办学需求,结合学校教育教学实际,经县调配工作领导小组研究同意,决定面向陆良县各乡镇中心学校、各中学公开定向选调139名教师(其中小学80人,初中53人,幼儿园6人)到相应学校任教。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工作原则
(一)坚持党管人才、服务发展原则;
(二)坚持德才兼备、平等择优原则;
(三)坚持优化结构、严控编制原则;
(四)坚持人岗相适、合理流动原则。
二、选调范围及岗位数
符合公开选调岗位所需资格条件的陆良县教育体育局所属事业单位在职在编教师。具体岗位及条件要求详见《陆良县教育体育局所属事业单位2024年公开定向选调教师岗位计划表》(附件1)。
三、选调条件及资格
(一)基本条件
1.政治思想表现好,热爱教育事业,教书育人,为人师表;遵守宪法和法律,品行端正,爱岗敬业,恪守职业道德规范。
2.具有与岗位相匹配及以上级别的教师资格证。
3.具有适应岗位要求的工作能力、身体条件和心理素质。
4.近三年年度考核为“合格”及以上等次(试用期除外)。
5.近三年内未受过党纪、政纪处分。
(二)资格条件
在县内教育工作岗位服务满3年(截至2021年8月31日及以前参工)。
1.幼教岗位:45周岁及以下(截至1979年8月31日以后出生)的现任幼儿教师;在同一乡镇工作满3年;大学专科及以上学历;持有幼儿园层次教师资格证;获得幼儿岗位学科镇级课堂教学竞赛三等及以上奖励或镇级及以上与教学相关的表彰奖励(不含论文奖)。
2.小学岗位:45周岁及以下(截至1979年8月31日以后出生)的现任小学教师;在同一乡镇工作满3年;大学本科及以上学历;持有小学及以上层次教师资格证;报考岗位须与教师资格证任教学科或最高专业技术职称资格证书上专业一致;获得与报考岗位相同学科镇级课堂教学竞赛三等及以上奖励或镇级及以上与教学相关的表彰奖励(不含论文奖)。
3.初中岗位:45周岁及以下(截至1979年8月31日以后出生)的现任小学教师、高中教师、定向初中学校教师;在同一乡镇工作满3年(高中、初中分流到小学人员除外);大学本科及以上学历;持有初中及以上层次教师资格证;报考岗位须与教师资格证任教学科或最高专业技术职称资格证书上专业一致;获得与报考岗位同学科的县级及以上组织的课堂教学竞赛三等及以上奖励,获得乡科级及以上与教学相关的表彰(不含论文奖);需具备三年及以上班主任工作经历。
(三)有下列情况之一者,不能参加选调:
1.受党纪、政纪处分期限未满或正在接受纪律审查、司法调查尚未作出结论的人员;
2.参加过非法组织活动的人员;
3.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到单位工作未满最低服务年限或有其他限制性规定的;
4.近三年有师德师风考核不合格的。
5.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四、选调方式
本次定向选调以笔试的方式进行。本次选调不设开考比例,低于1:2开考比例的岗位,笔试成绩最低控制线为90分,低于90分的不予选调。
根据选调岗位需求数,按照笔试成绩从高到低选岗录取。
定向岗位计划详见《陆良县教育体育局所属事业单位2024年公开定向选调教师幼教、小学、中学定向岗位计划表》(附件2)。各相关中心学校、中学须积极配合完成本次选调工作,不得对报考人员参与选调附加报考限制性规定。
五、选调程序
(一)报名和资格审查
1.报名时间:2024年7月25日至7月26日,上午8:30至11:30,下午14:30至17:30。逾期不再办理报名手续。
2.报名地点:陆良县教育体育局干部人事科。
3.报名方式:采取现场报名的方式,每人限报一个岗位,不接受任何形式的代报。
4.报名需提供的材料:《陆良县教育体育局所属事业单位2024年公开定向选调教师报名表》(附件3)、《身份证》《毕业证》、与毕业证相对应的《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教师资格证》、选调岗位具体条件所需的相关获奖证书、证明材料等原件及复印件各一份,近期免冠白底证件照电子版(像素为840×1200)和纸质版(大小为2.5×3.5厘米)各一份。
5.资格审查贯穿选调全过程,报考人员须保证提供的证件材料真实准确,对在任何时间和环节查出不符合本次选调条件要求的人员,取消本次选调资格,接受相关师德师风及纪检监察处理。
(二)领取准考证
通过报名资格审查合格的人员,到陆良县教育体育局干部人事科领取准考证,领取时间另行通知。
(三)笔试
1.笔试方式:笔试采用闭卷方式进行。
笔试工作的命题、制卷、阅卷等工作在陆良县纪检监察部门全程监督下,委托第三方负责,实行封闭管理。
2.笔试内容:围绕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教育的重要论述,主要考察教育基础知识,教法技能、教育法规政策和教育思想理念等。
3.笔试科目设置:考试围绕上述内容范围设置综合卷,卷面分150分,考试时间120分钟。
4.笔试时间、地点:详见准考证。
5.报名后不能参加考试的,事假需本人所在学校和陆良县教育体育局批准,病假需县级及以上医院证明并由本人所在学校和陆良县教育体育局批准;报名后无故不参加考试的,视为占用考试资源行为,三年内不得参加任何选调、调配和评先评优,不以积极态度应对考试的人员将由纪检监察部门核实处理。
(四)成绩公布
笔试成绩将在报考学校进行公布。
(五)体检
1.根据报考人员笔试成绩按定向或非定向岗位高分到低分顺序,按照选调岗位计划人数等额确定体检人员。因笔试成绩并列超出选调计划数的,以就业起始学历层次高者优先;若还相同,以起始学历所学专业为师范类专业毕业生优先;若还相同,则以教龄长者优先;若仍然相同,则以年龄长者优先(计算到日);若再相同,则以抽签方式选定。
2.体检由陆良县教育体育局组织实施,体检时必须提供本人有效身份证原件。体检项目及标准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执行。体检结果及时公示。
3.因体检不合格或自愿放弃体检而造成的空缺岗位,按该岗位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等额递补(递补中出现笔试成绩并列的,按前面所述优先办法执行)。自愿放弃体检资格的人员,须按规定向陆良县教育体育局提交《陆良县2024年公开定向选调教师放弃体检申请表》,否则按违反纪律处理。递补只进行一次,递补情况在规定网站上公示。
(六)选岗
在体检结束后,初中岗位中需要选岗的岗位按笔试成绩由高分到低分的顺序组织选岗,笔试成绩并列的以抽签方式确定选岗顺序。
(七)公示及办理调动手续
体检合格的拟调配人员在陆良县人民政府网站上公示,公示期为5天。公示期满后,没有反映问题或反映有问题但不影响选调的,按程序办理调动手续;对反映的问题一时难以查实的,暂缓调动,待查清后再决定是否调动。对反映有影响选调的问题,并查有实据的,不予调动。
六、纪律和监督
本次公开选调工作,由陆良县纪委监委驻县教育体育局纪检监察组负责全程监督,并受理群众相关的反映和举报。同时接受广大人民群众及有关部门的监督。
(一)选调工作人员与选调人员存在回避关系的,应按照《国务院办公厅转发人事部关于在事业单位试行人员聘用制度意见的通知》(国办发〔2002〕35号)有关规定实行公务回避。对违反纪律的工作人员按照国家人事部令第六号《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暂行规定》处理。
(二)对违反公开选调纪律或不具备报名资格、弄虚作假隐瞒真实情况的人员,一经查实,取消选调资格,三年内不得参加任何选调考试、调配、评先评优。对造成恶劣影响且触犯刑律的有关人员,将移送司法机关处理。
七、本公告由陆良县教育体育局负责解释。未尽事宜,另行通知。
咨询电话:陆良县教育体育局干部人事科0874—6879196
监督电话:陆良县纪委、县监委驻县教育体育局纪检监察组0874—6879178
附件:
陆良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陆良县教育体育局
2024年7月1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