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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暂行规定》《陕西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实施办法》等规定,安康市市场监督管理局拟为局属事业单位面向社会公开招聘高层次人才2名。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岗位及数量
招聘检验检测工作人员2名(详见附件1“安康市市场监督管理局2024年事业单位公开招聘高层次人才岗位表”)。
二、招聘对象和条件
(一)应聘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法规,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和社会主义制度,品行端正,遵纪守法。
3.年龄为18周岁以上,35周岁以下(1988年8月22日至2006年8月21日期间出生);
4.具有招聘岗位所需的学历、专业或技能条件。其中,学历为国家教育行政主管部门认可的研究生及以上文化程度,专业以国家教育行政主管部门公布的研究生目录为准;国(境)外学历专业须完成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学历认证。
5.身体健康,适应招聘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和心理素质。
6.具备岗位所需要的其他条件。
(二)不符合报名应聘的主要情形
1.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或曾受过开除处分;在立案审查期间或未解除党纪、政纪处分的;
2.曾在公务员招录、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中被认定有舞弊等严重违反纪律行为的;
3.现役军人和在读的非2024年应届毕业生,以及在读的非2024年应届毕业生用以往取得的学历报名的;
4.事业单位人事管理需要回避的;
5.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公务员(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单位工作人员)有服务年限规定且服务年限未满的,特岗教师、“三支一扶”人员在服务期内的;
6.失信被执行人;
7.法律法规规定不符合本次招聘要求的。
三、招聘原则和程序
坚持“公开、公正、公平、择优”的原则,按照发布招聘信息、现场报名、资格审查、面试、体检、考察、公示、办理聘用手续等程序组织实施。
(一)发布招聘信息(2024年8月12日)
本次招聘在安康市人民政府门户网站(http://www.ak.gov.cn)、安康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http://rsj.ankang.gov.cn)、安康市市场监督管理局网站(http://gsj.ankang.gov.cn)发布公告。
(二)现场报名
1.报名时间:2024年8月21日至8月23日 (上午8:30—12:00,下午15:00-17:30)。
2.报名地点:安康市质量技术检验检测中心(安康市高新区安康大道创业大厦西20楼)综合科。
联系电话:0915-3355969,联系人:王春峰
3. 报名方式:
(1)《报名表》(附件2.安康市市场监督管理局2024年事业单位公开招聘高层次人才报名表)。
(2)二代身份证(含有效期内的临时身份证)原件(复印件留存)。
(3)毕业证、学位证原件(复印件留存),有效验证期内的《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和《中国高等教育学位在线验证报告》(教育部学信网www.chsi.com.cn打印)。暂未领取到毕业证、学位证的2024届在校毕业生的毕业证须通过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http://www.chsi.com.cn)验证。
(4)如在国(境)外取得的学历学位证书,必须提供教育部学历学位认证报告(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http://www.cscse.edu.cn打印)。
(5)应聘人员系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或公务员(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单位工作人员),必须提交按干部管理权限出具的符合事业单位或公务员管理规定的同意报考意见。
(6)岗位所需的其他证件材料。
报名时,提交的报考申请材料应当真实、准确、完整。应聘人员提供虚假报考材料的,一经查实,将取消报考资格。涉及伪造、变造有关证件、材料、信息骗取考试资格的,将按有关规定严肃处理。
(三)资格审查
资格审查由安康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公开招聘高层次人才工作领导小组具体组织实施。
报名结束后进行资格审查,资格审查结果在安康市市场监督管理局网站发布公告。
(四)面试
面试由安康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公开招聘高层次人才工作领导小组组织实施。面试的时间及有关要求在安康市市场监督管理局网站另行公告。
面试采取结构化面试,满分为100分,面试成绩当场宣布,并由应聘人员签字确认。面试成绩低于60分的不得进入体检环节。面试结束后,面试成绩及时在安康市市场监督管理局网站公布。
(五)体检
体检由安康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公开招聘高层次人才工作领导小组在三级及以上医疗机构组织实施。
1.按照招聘岗位计划数1:1的比例确定体检人员。应聘人员对体检结果有异议的,可在得知体检结果后2个工作日内申请复查,复查只进行一次,体检结论以复查结果为准。应聘人员未按规定时间、地点参加体检的,视为自动放弃。体检不合格的,取消应聘资格。
2.体检标准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有关规定执行,体检相关事宜将在安康市市场监督管理局网站发布公告。
应聘人员放弃或体检不合格形成的缺额,从该招聘岗位面试成绩不低于60分的人员中,按照面试成绩从高到低依次递补,只递补一次。体检合格人员,进入考察。
(六)考察
考察由安康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公开招聘高层次人才工作领导小组具体组织实施。
重点考察应聘人员的思想政治表现、道德品质、社会信用记录以及与招聘岗位相关的专业素养、业务能力等,并再对应聘人员的资格条件进行复审。考察不合格的,取消应聘资格。
因应聘人员放弃或考察不合格形成的缺额,从该招聘岗位参加面试且面试成绩不低于60分的人员中,按照成绩从高到低递补,只递补一次。体检合格人员,进入考察。
(七)公示
根据面试、体检、考察结果,确定拟聘用人员。由安康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在安康市人民政府网站、安康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和安康市市场监督管理局网站公示拟聘用人员名单。公示内容包括招聘岗位及拟聘用人员姓名、出生年月、学历、专业等情况。公示期为5个工作日。拟聘用人员公示期满后不再进行递补。
(八)聘用
公示期满后,对无异议人员,由安康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审核后,报请市人社局核发《陕西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核准单》和《陕西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通知书》。新聘用人员凭招聘通知书办理人事、户籍迁移等有关手续,不再办理派遣、调动手续。新聘用人员因个人原因产生的纠纷或其他与聘用无关的事项,由本人负责。新聘用人员实行试用期制度。试用期限按《事业单位人事管理条例》和《陕西省事业单位聘用合同管理暂行办法》规定执行。
新招聘的人员最低服务年限为5年。在最低服务年限内,不得以工作需要等名义借调、调动到其他单位工作或参加其他单位招聘(考)。
四、纪律要求
严格执行招聘工作的方法、程序、时限和标准,做到信息公开、过程公开、结果公开,严格执行保密和回避规定。对在报名及招聘中弄虚作假、骗取资格或不符合应聘基本条件、岗位资格条件的人员,一经查实即按照有关规定终止相关资格或取消聘用,并作出相应处理。对于因报名人员误报、误审进入面试环节的,将对该报名人员的成绩按无效处理。对招聘人员的资格审查,既有报名时的审查,也包括考察、公示、聘用等环节的监督,贯穿于招聘工作全过程。对公开招聘工作中出现的违纪违规行为,按《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等予以处理;构成犯罪的,移交司法机关追究刑事责任。
五、重要提示
(一)本次公开招聘面试、体检、考察和公示等后续事项将在安康市市场监督管理局网站发布,请应聘人员随时关注。
(二)应聘人员报名时须真实填写本人有效的电话号码,以便在后续工作中能及时联系本人。因应聘人员所留电话号码错误、停机、限制呼叫、无法接通等与应聘人员无法取得联系所造成的后果,由应聘人员负责。
(三)本次招聘工作不指定教材和辅导用书,不举办和委托任何机构或个人举办考试辅导培训班,也不委托任何机构或个人组织招聘工作,谨防上当受骗。
(四)应聘人员对招聘岗位的具体报名条件需要咨询时,请在工作时间内联系。
咨询电话:安康市质量技术检验检测中心0915-3355969
监督电话:安康市市场监督管理局0915-8951807
安康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0915-3225115
附件:
安康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4年8月1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