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共深圳市龙华区委统一战线工作部下属事业单位面向全市公开选调职员3名,现就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选调职位
中共深圳市龙华区委统一战线工作部下属事业单位龙华区民主党派服务中心(台港澳经贸合作交流服务中心)八级及以下管理岗位职员3名。
二、选调范围及选调人员的条件
(一)选调范围
符合选调资格条件要求的深圳市各级事业单位八级及以下管理岗位职员。
(二)基本条件
(1)遵守我国宪法和法律,具有良好的品行和职业道德,身体健康;
(2)深圳市财政核拨事业单位在编在岗职员,现聘八级及以下管理岗,已办理聘用备案手续并经试用期转正,未受限于其他任职年限或合同规定;
(3)具有普通高等院校本科以上学历及学士以上学位,专业要求详见岗位表(附件1),具体参考《广东省2024年考试录用公务员专业参考目录》;
(4)现聘八级管理岗、八级其他管理岗年龄在35周岁以下(1988年9月14日后出生),九级、十级管理岗位年龄在30周岁以下(1993年9月14日后出生);
(5)历年年度考核均为合格及以上等次;
(6)符合任职回避规定;
(7)符合交流有关规定;
(8)符合《中共深圳市龙华区委统一战线工作部下属事业单位选调职员岗位表》(详见附件1)要求的资格条件。
(三)有下列情况之一的,不予选调:
(1)被开除中国共产党党籍的;
(2)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
(3)涉嫌违纪违法正在接受有关专责机关审查调查尚未作出结论的;
(4)受到诫勉、组织处理或者党纪政务处分等影响期未满或者期满影响使用的;
(5)尚在入职或任职试用期的;
(6)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三、选调程序
本次选调工作按照发布选调公告、报名及资格审查、适岗能力测试、组织考察及体检、确定拟选调对象、公示、办理调动手续等程序进行。
(一)报名时间和方式
(1)报名时间:2024年9月14日至2024年9月27日。
(2)报名方式:报名采取邮箱报名的方式,由报名者将相关材料提交至邮箱:lhqwtzb@szlhq.gov.cn。
(二)报名时提交以下材料:
《中共深圳市龙华区委统一战线工作部下属事业单位选调职员报名表》(见附件2)、个人有效身份证、学历学位证书及验证材料(岗位聘用备案表、任职文件等其他材料如在报名期间无法提供的,可在考察期间再提供)等材料,如有本人起草的有代表性的文字材料或发表的文稿、工作期间所获荣誉等相关证明材料,可一并提供。
(三)资格审查
根据资格初审情况,择优确定入围考试人选,在报名结束后7个工作日内通知考试时间和地点,未收到通知的视为未能进入下一环节。
(四)适岗能力测试
考试采取笔试+面试的方式,总成绩按照笔试、面试成绩各占50%的比例合成。根据总成绩从高到低排名,按照1:1比例等额确定考察对象人选。面试结束后5个工作日内通知考察对象,未被列为考察对象人选的不另行通知。
(五)组织考察及体检
由选调单位组成考察组,到考察对象所在单位进行考察,广泛听取意见,查阅个人档案,重点审查考察对象的政治表现,全面了解考察对象德、能、勤、绩、廉情况,核实报考信息和相关材料是否真实、准确,是否具有回避等情形,并出具考察意见,考察不合格的,取消选调资格。体检由用人单位组织,在指定医院进行体检,体检费用由选调单位承担,体检结果作为确定拟选调人选的参考因素之一。
(六)公示
结合各方面情况,由选调单位综合研究确定拟选调人选,并公示5个工作日。
(七)办理调动手续
公示期满,对没有问题或反映问题不影响任用的,按有关规定办理调动手续;对反映有严重问题并查有实据的,取消选调资格。拟选调人选应当在公示结束后30日内办理调动手续,无正当理由或虽有正当理由但未经用人单位批准同意不能按期报到的,视为放弃选调资格。
四、有关说明
(一)本公告所称以上、以下均包含本数。
(二)报考相关资格条件、工作经历等计算时间,均截至报名首日。
(三)报考者如有弄虚作假行为的,取消选调资格,并承担相应法律后果。
(四)本公告未尽事宜由中共深圳市龙华区委统一战线工作部负责解释。
附件:1.
2.
中共深圳市龙华区委统一战线工作部
2024年9月1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