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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加强年轻干部“源头工程”建设,持续优化我区企事业单位工作人员队伍结构,引进、培养和储备一批奉化区经济社会发展所需的高层次高素质优秀人才,决定面向2025届高校毕业生公开招聘高层次人才100名。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奉化区简介
奉化是宁波南部副中心城市,东临东海,西依四明山。常住人口58.9万,2023年GDP964亿,位居全国综合实力百强区第72位,是国家卫生城市、中国优秀旅游城市、中国最佳文化生态旅游城市。奉化区位交通优势明显,位于上海、杭州、苏州三个一线城市的3小时经济圈内,区内公路、铁路网络四通八达,宁波绕城高速、沈海高速、甬金高速、甬台温铁路贯通全境。奉化产业优势突出,重点打造智能装备(气动)、智能家电、时尚服装、汽车零部件、生命医疗健康、电子信息、新材料、新能源(节能环保)等8个百亿级产业集群,是全国汽车零部件生产基地、中国服装之乡。拥有产值亿元以上企业154家,外资企业296家,高新技术企业433家,上市企业3家。
二、招聘对象
(一)国内2025届普通高校硕士研究生及以上学历学位毕业生。
国内2023届、2024届普通高校硕士研究生及以上学历学位毕业生(2022年10月1日至2024年9月30日毕业),可按应届毕业生身份应聘。
(二)国(境)外高校2025年1月1日至2025年12月31日毕业的硕士研究生及以上学历学位毕业生。
国(境)外高校2022年10月1日至2024年12月31日毕业的硕士研究生及以上学历学位毕业生,可按应届毕业生身份应聘。
三、招聘计划数及要求
本次招聘考试地点设在奉化区,招聘计划数共100名,其中事业统招岗位40名、国企统招岗位60名,具体详见附件。
四、招聘条件
(一)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思想政治素质好,拥护党的路线方针政策,遵纪守法、品行端正,事业心和责任感强,身体健康。
(二)具备招聘岗位所需的学历学位、专业要求,且能在规定时间取得学历学位证书及认证书。国内高校的2025届普通高校硕士研究生须在2025年9月30日(含)前[博士研究生可放宽至2025年12月31日(含)前]取得相应的学历学位证书;2025年1月1日至2025年12月31日毕业的国(境)外留学归国(境)人员可等同于2025年普通高校应届毕业生,报考时仍未毕业的可凭国(境)外学校学籍证明报名,同时于2025年12月31日(含)前取得国家教育部学历学位认证书,专业相近的以所学主干课程为准。
上述时间,以学历学位证书或认证书的落款时间为准。上述对象未在规定时间取得相应学历学位证书或认证书的不予聘用。国(境)外高校毕业的考生在报考时需将主干课程翻译成中文并上传至报名系统中报名页面“备注栏”。
(三)硕士研究生年龄要求1993年10月28日(含)以后出生,博士研究生年龄要求1983年10月28日(含)以后出生。
(四)凡因违法违纪受过各种处分,或有相关规定不得聘用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不得报考;定向培养、委托培养的人员,不得报考;现役军人、在全日制普通高校就读的非2025年应届毕业生不能报考,在全日制普通高校脱产就读的非2025年应届毕业的博士研究生也不能以原已取得的学历学位证书报考;报考人员不能以辅修专业报考;本区在编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与原单位解聘(或解除人事关系)后才能报考。
五、招聘程序
本次招聘按照网上报名和资格初审、考试、体检、考察和公示聘用等程序进行。
(一)网上报名和资格初审
1.网上报名时间:2024年10月28日9时至 11月9日16时。
符合招聘条件的人员登录宁波市考试网上报名系统(https://bmxt.nbhr.org.cn/ ),选择进入“宁波市奉化区企事业单位面向2025届高校毕业生公开招聘高层次人才”,查询招聘公告并进入报名,然后按提示上传照片和录入信息。请符合招聘条件的报名人员在仔细阅读相关公告信息后,按要求如实填写个人信息,严格按照招聘所设条件选择岗位进行报名。每位考生只允许选报一个岗位。
报考人员不能用新、旧两个身份证号同时报名,报名与考试使用的身份证(应在有效期限内)必须一致。报考人员填写的个人信息必须真实有效,与报考资格条件不相符者,不能通过报名资格初审。
2.资格初审时间:2024年11月10日9时至11月12日16时。
招聘单位根据填写的报名信息,对报名人员的报考资格进行初审。初审期间,报名系统不对报考人员开放。
3.查询或再次报名时间:2024年11月13日9时至16时。
已网上报名人员登录系统查询资格初审结果。通过初审的不能再报考其他岗位。未通过初审的在再次报名时间内可改报其他岗位并接受资格初审,逾期不得改报。
4.指标审核:网上资格初审结束后,对各岗位报名人数进行审核。其中事业统招1(综合管理)(要求博士研究生学历学位)资格初审通过人数与招聘计划数之比不足1:1的,则相应核减或取消该岗位的招聘计划数。其余事业统招岗位每个岗位资格初审通过人数和招聘计划数比例不足3:1的,则相应核减或取消该岗位的招聘计划数;国企统招岗位每个岗位资格初审通过人数和招聘计划数比例不足2:1的,则相应核减或取消该岗位的招聘计划数。
核减或取消的招聘计划数将在宁波市奉化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站(http://www.fh.gov.cn/col/col1229105695/index.html)、奉化人才网(http://www.fhhrss.net/index.aspx)公布,网站和网址下同。
5.下载并打印准考证时间:2024年11月15日9时至11月17日9时30分。
通过资格初审人员登录报名系统打印准考证,逾期系统将自动关闭。
(二)考试
本次招聘考试采用专业能力测试加面试的方式在奉化区进行,专业能力测试初定于2024年11月17日,具体时间、地点见准考证,面试具体时间、地点另行通知,请考生保持通讯通畅。考生参考时须携带本人身份证原件及准考证,并务必按要求的时间和地点参加考试,不按规定时间和地点参加考试的,视作放弃。
1.专业能力测试:专业能力测试内容为各招聘岗位相关的专业知识及综合写作。专业能力测试总分100分,不足60分者淘汰。在专业能力测试成绩合格人员中,根据各岗位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1:8的比例确定第一轮面试对象(不足比例的按实际人数进入面试,规定比例内末位考生专业能力测试成绩并列的一并进入第一轮面试)。专业能力测试成绩将于专业能力测试结束后15个工作日内在宁波市奉化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站和奉化人才网公布。
事业统招1(综合管理)岗位(要求博士研究生学历学位)不进行专业能力测试,直接进入第一轮面试。
2.现场资格复审:开展第一轮面试前所有入围人员需按规定进行现场资格复审。现场资格复审在奉化区进行,具体时间和地点另行通知,请保持通讯畅通。现场资格复审需须提供以下材料的原件及复印件:
本人有效期内身份证、户口簿(户籍证明)、2025届毕业生需提供《毕业生就业推荐表》和在校学生证(国境外高校毕业生需提供国(境)外高校学籍证明或就读证明)、所有考生需提供已取得的各层次学历学位证书和学信网电子注册备案表(国境外高校毕业生需提供学历学位证书、国家教育部学历学位认证书和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网上服务大厅在线查询证明截图http://zwfw.cscse.edu.cn)
除上述资料外,有学生干部任职经历和在高校就读期间获得院(系)级及以上综合性表彰奖励的考生,还需提供相关证明材料;宁波市奉化区在编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还需提供解聘证明。
证件(证明)不全或所供的证件(证明)与报考岗位资格条件不符的,不得参加面试。未按要求参加资格复审的,视作自动放弃面试资格。现场资格复审通过的,当场发放面试通知书。
3.第一轮面试:采用面谈的形式。主要考察面试人员的教育背景、专业知识、社会实践、特长荣誉、谈吐礼仪和工作愿景等综合情况。面试满分为100分,不足70分者淘汰。第一轮面试结束后,根据面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照各岗位招聘指标数1:3的比例择优确定入围第二轮面试人员(不足比例的按实际人数进入第二轮面试,规定比例内末位考生成绩并列的一并进入第二轮面试)。
4.第二轮面试:采用结构化面试的形式,主要测试口头表达能力、应变能力、分析能力、回答问题准确性等。面试满分为100分,不足70分者淘汰。
5.成绩计算与签约
本次招聘专业能力测试成绩和第一轮面试成绩不计入总成绩。第二轮面试成绩为最终总成绩。在第二轮面试合格人员中,按第二轮面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招聘计划数1:1的比例确定签约、体检对象。若第二轮面试成绩相同,以专业能力测试成绩高的排位在前,若专业能力测试成绩也相同,以第一轮面试成绩高的排位在前,若所有成绩都相同,则另行加试。第一轮面试成绩将在面试结束当天在宁波市奉化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站和奉化人才网公布,第二轮面试成绩以及签约对象名单当场公布。
第二轮面试结束后,当场进行签约,届时请考生随带就业协议书参加签约(如高校尚未下发就业协议书,先与招聘单位签订有关协议,其中国企统招岗位与奉化区人才发展有限公司统一签订协议;待高校下发就业协议书后,再进行补签)。
(三)体检
签约人员自动列为体检对象。体检工作由奉化区人力社保局和奉化区国资管理中心组织实施。体检时间及相关事项在宁波奉化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站和奉化人才网另行公布。体检对象按规定时间到指定地点进行体检。体检标准按《关于修订〈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有关内容的通知》(人社部发〔2016〕140号)、《关于印发<公务员录用体检特殊标准(试行)>的通知》(人社部发〔2010〕82号)和《关于进一步做好公务员考试录用体检工作的通知》(人社部发〔2012〕65号)等文件规定执行。体检对象不按规定的时间、地点参加体检的,视作放弃体检,体检结果不合格者淘汰。体检费用由考生自理。
(四)考察
体检合格者进入考察。考察工作由用人单位主管部门组织实施,对体检合格者的思想政治表现、道德品质、业务能力、工作实绩等情况进行详细考察。具体参照《公务员录用考察办法(试行)》(中组发〔2021〕11号)等公务员录用考察相关文件规定执行,考察不合格者淘汰。
(五)公示与聘用
考察合格的,按规定在宁波市奉化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站和奉化人才网统一进行公示,公示时间为7个工作日。公示期满,对拟聘用人员无异议或反映问题经查实不影响招聘录用的,按期取得学历学位后按规定办理聘用手续。
拟聘用人员接到聘用通知后,必须在规定时间内报到,无正当理由逾期不报到的,取消聘用资格。在办理聘用或人事关系转移手续时仍将审核档案资料,若发现招聘对象档案资料有不符合报考条件的,取消聘用资格。
(六)递补规定
体检对象放弃体检或体检不合格、考察对象放弃考察或考察结论为不合格、不能在规定时间提供报考所需相关证明文件及其他材料、拟聘用人员在聘用通知签发之日前书面提出放弃或因弄虚作假被取消聘用资格的,均在该岗位第二轮面试合格人员中按招聘计划数1:2比例内由第二轮面试成绩高分到低分予以递补。
截止聘用通知签发之日,以后因故造成拟聘用岗位空缺的,均不作递补。
六、招聘相关事项
(一)事业统招岗位聘用人员统一纳入事业编制人员管理,签订事业单位聘用合同,首次聘期3年(含试用期3个月)。拟聘用的博士研究生锻炼期为1年,硕士研究生锻炼期为2年,锻炼期满再根据年度编制计划由组织人社部门统筹分配到各单位;锻炼期满后,表现优秀的硕士研究生可择优聘任(不担负领导职责)八级职员;博士研究生可聘任(不担负领导职责)七级职员。试用期满考核不合格的,解除聘用合同。
国企统招岗位聘用人员统一纳入国企编制人员管理,由奉化区国资管理中心按照考生专业和企业需求分配到各区属国企,第一年锻炼期由奉化区人才发展有限公司与聘用人员签订劳动合同(含试用期2个月)。试用期满考核不合格的,解除劳动合同。一年后,根据双向选择原则,入编各区属国企,与入编国企签订劳动合同,第二次签约合同期为三年(无试用期)。
(二)聘用人员符合相关条件的,可以享受安家补助、购房补贴、落户奖励、租房补贴和工作津贴等政策。
(三)面试环节提供人才驿站住宿(优先)或住宿补贴(考生毕业院校和户籍均不在宁波市内)。
(四)本次公开招聘工作咨询电话(工作时间开放):宁波市奉化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0574-88681510、88570527;宁波市奉化区国有资产管理中心0574-89285445。
中共宁波市奉化区委组织部
宁波市奉化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宁波市奉化区国有资产管理中心
2024年10月9日